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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通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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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重范围和内容

1. 范围:所有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

2. 内容:毕业设计(论文)除目录、致谢、参考文献之外的主体部分。

二、查重方式和要求

1.单位自查

教学单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小组, 组织查重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

(1)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查重工作的具体安排,强调毕业设计(论文)纪律,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2)使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对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与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本届、往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比对,检查重复率。

(3)毕业答辩前3天,将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主体部分的电子文档、查重结果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2.学校复查

(1)使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对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检查相近专业的本届和往届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

(2)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对申请参评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要求重复率低于25%。

三、查重结果及处理办法

1.重复率低于30%:直接参加答辩。

2.重复率在30%--50%之间: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答辩。

3.重复率在50%--70%之间: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二次答辩。

4.重复率大于70%:不允许参加本届答辩。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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