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理学院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双击自动滚屏 字体大小:     浏览量:    发布者: 管理员      

为了适应社会对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科研水平,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气,特别是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我院试行导师制,特颁布《理学院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一、导师制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及辅导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导师制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机构设在生物科学与工程系,主要负责指导、协调、考核等事宜。导师制实践过程中如发生异议或纠纷,可向学院领导提出申诉,由学院领导协调解决。

二、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  

1、学院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也可吸收优秀博士生参与学生指导工作。

2、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3、工作责任心和政治原则性不强,不关心学生,不能为人师表,或受过学校行政处分的教师不能选派为本科生导师。 

三、本科生导师的主要职责 

本科生导师要关心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在思想、学业和生活各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主要职责有: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注重本科生的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导师的科研课题中,使学生初步掌握科研方法和技能,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条件。

3、 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使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指导。

4、根据专业特点,指导学生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和课余科技创新活动,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

5、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一次。

6、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7、每学年结束时,导师应对小组每一个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和学习,生活等方面进步情况作出书面评语,交导师制领导小组作为学生考核依据并作档案保存。

四、工作考核  

1、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方式包括递交导师工作报告、听取被指导学生与领导的评价意见等。  

2、导师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学院对优秀本科生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3、工作绩效由被指导学生取得的成绩确定,如考取研究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情况,各种科研竞赛获奖情况,科技学术成果(应用技术、公开发表论文等)等。

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对导师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系统维护: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电话:0418-9999999
   总访问量:     今日访问量: